這五千塊,肯定不在里面!
第57章 還能有這好事?
林凌露出神秘的笑容。
她已經想好了要怎麼解釋了!
“姑姑,你還記得上次八姑說我掉河里的事嗎?”
“記得,咋了?”
林春花這心喲,被她弄得七上八下的。
難不成那次林凌真的跳河了?
眼前的這個林凌,是鬼魂?
死過一次后,才終于想變好了?
“你,你別怕,就算你是鬼,姑姑也認你,姑姑保護你!”林春花一把抱住林凌。
林凌:???
“什麼鬼?”林凌滿腦子問號,一把掙開懷抱。
這不是她想要的走向啊!
四目對視,林凌總算是明白了林春花的意思,心里頭有點點心虛,又有點哭笑不得。
“姑姑,我,我的意思是我那一次在河里撿到了一個金條,拿去換了錢。”
林凌趕緊解釋清楚,不再搞神秘了。
再玩下去,她怕自己要被當成妖怪燒掉了。
林春花的神色一下子微妙起來。
“你在哪撿到的?還能有這好事?”
她有點小激動,現在去撿還來得及嗎?
“就橋底下,八姑不是說看到我在河里嗎,其實我就是去撿這東西了。”林凌想辦法說出更多細節,讓自己的故事更逼真一些。
林春花疑惑:“橋底下?那地方你還能看清?”
“不能,我,我就是那天坐著有點滑,滑下去了,剛好踩到臺階,然后就看到了。”
“也是運氣好,那金條被一根老樹枝掛著,在水面剛好能看見!”
林凌說完抹了把汗,編故事也是真難。
“那天你真的去河邊了?”
林春花一臉嚴肅,那天八姑說的時候,林凌可是否認了的!
“嘿嘿,我還不是怕有人丟了東西,知道我過去,猜到金條在我這里!”林凌編故事編到底,說的越發流利。
林春花重重地呼出一口氣。
林凌又把自己是怎麼發現供銷社的暗巷的,又是怎麼賣金條的,統統給林春花說了一遍。
不過關于偽裝什麼的,龍哥什麼的,她就給忽略掉了。
免得林春花真的過去找人對峙,那她就暴露了!
“你這孩子,膽子還挺大!”
林春花戳了一下她的腦袋。
心里倒是放松多了。
雖然林凌撿到金條沒有第一時間跟她說,不過這孩子能藏得住事,連她都瞞過去,她也挺高興的!
“撿到的錢可不能留著,你得想辦法花出去才是。”
高興過后,林春花又開始操心了。
林凌眨巴兩下眼睛,她還真沒注意這一點,疏忽了。
有個迷信的說法,說是撿到的錢是不義之財,所以不能留著,要馬上花出去,不然自己的錢就會被帶走。
“這麼多的錢,咋花?”
林凌懵了。
要是擱幾十年后,五千塊隨便買個手機就給花出去了。
可是這年頭,五千塊想花完,還真不好說。
“要不咱們去縣城買個房子?”林春花試著問。
這錢,想來想去也就買房子比較靠譜。
不然換成了別的,也不劃算。
林凌有些意外林春花會這麼說。
要是換個現代人,說出這樣的建議,那很正常。
可是林春花也能有這個超前意識,就讓她很吃驚了。
“姑姑,你咋會有這個想法?”林凌忍不住問。
林春花無奈地看她一眼:“還不是你,楚義那小子,選的宅基地不好,住在村尾那麼角落的地方。我這不是想著,你在縣城買房子,到時候大寶二寶也能讀縣城的學校了,以后指定有出息!”
林凌點頭:“那行,要不我們下午就去?”
“不了,到縣城要走那麼久,坐車還硌屁股,我可不受這罪。”林春花連連擺手,現在她對林凌是徹底放心了,也不想插手太多。
只一點,她叮囑道:“你記得挑學校附近的房子,我大孫子以后上學天天要走路,可別找離太遠的,累腳。”
林凌挑眉,又有了個想法。
姑姑不去的話,她也不怕露餡了,完全可以多買幾套嘛!
至于房子住不完,租出去就是了啊!
縣城的人挺多的,那些剛出來工作的小年輕和新婚的小夫妻最需要了,租個房子自己能有隱私不說,空間也大點。
別看縣城的人是城鎮戶口,看著風光,實際上那都是一家人擠一件屋子,有苦說不出。
兩人分開。
林春花去喝豬肚湯,林凌回廚房炒菜。
中午留下了自家人和要送給栓子的份量,林凌就匆匆把飯菜送下山了。
葛嬸子給一群小伙打菜,蘑菇湯依然是留到最后。
林凌和楚義一起吃飯,順道叮囑他。
“今兒這蘑菇,就是早上栓子他爹帶來的,我留了點鹵肉,晚上你讓栓子來家里一趟,帶回去給他爹吃,也算還了人情。”
楚義點點頭,完全理解。
“對了,媳婦,你別忘了,下午去一趟林寬家,帶點東西過去。”楚義想起這一茬,媳婦說是不帶他,要自己去。
他一直記著這事呢!
“行行行!”
林凌沒聲好氣地應下。
這男人真是的,她辦事這麼不放心!
哼哼,買房子的事,她就不告訴他。
等回頭辦好了,再跟楚義說,保證嚇他一跳!
結算了工資,送走葛嬸子。
林凌和姑姑打了招呼,林春花用眼神叮囑她,記得她說的話,看到林凌點頭,這才滿意的讓她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