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孩子找回來,很多父母反而還會受到二次傷害。
面對這樣的痛苦,有些家長一開始會痛恨的說一定會起訴養父母,可最后不也沒有嗎?
不僅沒有,還反過去感謝“養父母”、還要感動于“養父母”對孩子的付出,小心翼翼守著那份微妙得讓人如鯁在喉的“親情”,連邊界線不敢逾越。
他們的遺憾他們的恨,到最后甚至完全得不到發泄,只有永無止境的錐心之痛伴隨余生。
因為法律規定,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,對被賣兒童沒有虐待行為,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,可以從輕處罰。
第1549章 愿天下無拐(14)
從輕處罰,其實相當于沒有懲罰,因為這往往成為買家逃脫法律制裁的借口。
父母不敢追究,最后事情便不了了之,也因為如此,讓很多人以為買方無罪,從而縱容了買方,買方也有恃無恐。
有人說父母為什麼追究?父母追究買方就跑不了。
你以為親生父母面對這種血海深仇真的那麼大方?不是不追究,那是不敢追究。
因為怕被孩子憎恨,怕影響孩子未來的前途,所以他們最后不得不做出折中選擇,
如原身那樣小心翼翼維持這份薄弱的親子關系最后都被拉黑了,要是還去追究買方責任,估計親生兒子都要拔刀相向。
面對如此天倫顛倒的痛苦,親生父母還不能怪孩子,因為養父母已經像馴動物一樣將孩子徹底馴服。
到最后,受害群體受到的傷害并沒有終止,反而一直在延續,穩賺不賠的是買方,沒有付出任何代價,依舊享受天倫之樂,這無異于告訴所有人;看吧,我買來的孩子,只要養大了就是我的,大家都別生孩子了,花錢買吧。
所以不追究買方責任,完完全全就是助長了這種扭曲的社會現象,會讓所有人都以為這種對家庭、對社會和國家都危害極大的惡性事件根本不算什麼。
顧陌要追究責任,就是要以現在自己擁有的熱度,給予所有心存僥幸的人販子和買方一記痛擊。
“你可以從數據表上看到每年有多少夫妻因為孩子被拐而離婚、自殺,可以看到多少父母因為找孩子而遭遇意外身亡、被拐,也能看到孩子被拐后,有多少是過的辛福的,有多少是在路上死亡或者弄殘疾的,而這僅僅只是我十八年中遇到的,我沒有遇到的又有多少呢?”
那些數據,真的讓人觸目驚心,也暴露出了這個社會明媚陽光之下滋長的無數暗瘡。
“他們用幾千塊錢,偷走了屬于別人的闔家歡樂、天倫之樂,他們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,造成了無數家庭的妻離子散、骨肉分離,當他們靠著剝奪別人的幸福人生來滿足自己的快樂時,他們從未想過另一個痛失至親而到處顛沛流離的家庭,他們從未因為自己的罪行而有過絲毫懺悔,他們有什麼資格得到原諒?有什麼理由逃脫法律的制裁?”
“他們無法無天,他們的良心已經爛透了,如果現在還有什麼能阻止他們的罪惡,那就是法律!!”
不可否認,因為各種復雜的客觀因素導致法律也有不完善的地方,但時代在進步,國家在變好,法律是一盞破開黑暗的明燈,即便微弱也彰顯正義。
終有一日,它將變成一把正義的屠刀,殺盡天下惡徒。
“我不否認我在利用自己現在的熱度,我很慶幸國家在發展,給了我這個平臺讓我找到你,讓我幫助了更多的人,而正因為如此我更不能放過他們。”
顧陌的語氣,怎麼說呢,讓余楓聽著聽著都有一種正道之光的感覺。
“現在大家都知道我尋子的事跡,我的一言一行,代表了很多人,所以我不可能原諒,也不可能放棄追究法律責任,即便是為了你,也不能……”
“我不會縱容他們對法律和人倫的踐踏,法網恢恢疏而不漏,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,買賣同罪!我要給所有人販子和買方敲響警鐘,不能讓他們覺得自己胡作非為不會被懲罰,這樣他們只會越來越猖狂,這樣會有更多家庭受到傷害!”
余楓怔怔的看著顧陌,一時間被她擲地有聲的話震的久久不能回神。
顧陌又說;“這是我的選擇,即便你恨我,我也不會改變自己的態度,同樣,因為你是我的孩子,因為是我沒看好你,所以無論你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我也不怪你,我會給你時間,我希望等到將來你長大了,成為一個丈夫,一個父親,你知道什麼叫責任擔當,知道為人父母的難處了,能夠明白我今日所做的事。”
當人販子變成養父母,才是對正道與法律赤裸裸的羞辱與嘲諷。
而大多數被拐的孩子夾在親生父母和養父母之間左右為難,甚至于在接受多年的高等教育仍然選擇站在養父母那邊,世界觀是有問題的。
當然,孩子感恩養父母可以理解,但受害人感激施害者,并不值得尊重,相反,這種感恩是需要做心理救助和康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