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祝茵跟常歡歡立時露出狗腿的笑容。
常歡歡也問祝茵:“你說我們倆為什麼在涂雪面前這麼卑微了?”
“因為涂雪真是很可怕,你沒看她那要殺人的眼神,我看著都害怕。”
祝茵道:“所以我勸你少跟她對上,涂雪能做成今天這樣,你以為就靠運氣嗎?”
祝茵是親眼看過涂雪在酒桌上爭天下的樣子的,所以比誰都更了解她。
常歡歡道:“那行吧,反正我也是心服口服的,畢竟對方可是涂總啊!涂總這種女人我要是男的,肯定會為她而著迷的!”
“你是女人,而且你已經有了老公孩子,你最好還是斷了個念想吧!涂總再好,終歸也不是你能染指的。”
祝茵的話讓常歡歡清醒不少,“是啊!我有時候覺得當男的真好,畢竟這世上美女比帥哥多的多了!你想想看,要是我是一個渣男,是不是比當渣女爽多了。我發現了我身邊的渣男,他們都渣的是很漂亮的女生,但是渣女吧,一般都是渣那種很丑的舔狗。”
祝茵道:“沒辦法,現在丑男多,美女也多。所以美女配丑男是非常常見的事情。”
“對,而且我悲哀的發現,是不是長得漂亮的女生跟男生眼光都不太好啊?為什麼那些長得很漂亮的女生都會跟一個長得很丑的男人在一起?為什麼?她難道沒有更好的選擇嗎?”
祝茵也道;“像涂總這樣的能找到一個長得好看的就不錯了,而且我看那個宋宇挺有擔當的,也不是那種油嘴滑舌的那一類。”
“我現在看宋宇,跟丈母娘看夫婿是一個心理。
”
“你這話要給涂雪聽見了,她肯定會殺了你!”
常歡歡道:“所以你千萬別跟她說。”
“我怎麼會跟她說這個,到時候她會連我也一起殺了的。”
祝茵跟常歡歡回到家里,就覺得渾身疲憊不堪。
常歡歡跟祝茵又討論起霍小玉的事情。“你說霍小玉這麼彪悍一女人為什麼會選擇跟她前夫結婚?我覺得她前夫長得也不是很好看,甚至有點丑,但你看軒軒就知道他遺傳了母親美麗的基因。”
“我哪里能知道?也許一開始他們倆也很好呢!只是蘭因絮果,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而已。”
“這,也有這個可能,但是茵茵,我總覺得霍小玉跟她前夫,應該也有一段狗往事會發生。”
“嗯,我也這麼覺得,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嗎?”
祝茵笑道:“反正我就等著看好戲就行了,她是你朋友,也不是我朋友。”
祝茵道:“我最近看到一本小說里,有個男配特別帶感,他身上那種溫潤又陰鷙的感覺,讓我覺得這個人物特別有厚度,寫的有血有肉的,因此比主角更加值得探究跟研討。”
“我也覺得,配角不一定就比主角要遜色,這個角色雖然著墨不多,但我總是記得,這一本書里,所有的人里他是最愛女主的,只有他從始至終都喜歡著女主,不管他懷里的人是誰,不管他跟誰有了孩子,他始終都是喜歡女主的。作者在書里這樣比喻他為錯生成下賤種姓的王子,他是貧民窟里的王子,他面目俊美,才華橫溢,最后大魁天下,問鼎狀元,但是卻敵不過女主的一個笑話。
我知道,我不應該同情他,他不值得同情,他是一個渣男,他背棄了女主,女主供他吃喝,但他一點都不感激,還想著殺死女主,來成全他的愛情。”
祝茵道:“這些我都知道,可這不妨礙我喜歡這個角色啊!反正現實生活中你遇見的只會是又丑,又蠢,還特別猥瑣的男的,完全不會有氣質這麼陰鷙但是俊美的男人出現在你面前,不會有的。所以既然如此,在小說角色里還不能喜歡了嗎?”
“對,而且我覺得不能怪他,他也有自己的不得已,他也不想這樣,但是命運太不公平,非要讓他變成這樣,讓他過的卑微如螻蟻,讓他滿腹才華險些就被一樁艷聞給毀掉,難道他不可憐嗎?”
祝茵道:“我覺得這個問題吧,都是各花入各眼,自己自顧自喜歡就行了。”
“我發現我好像就喜歡這個類型的,我覺得這種角色第一難寫,所以對于作者的功底把握人物人設的功力要求特別高,所以我才會特別喜歡。這就好比那些喜歡聽戲的人就愛聽人唱難唱上去的部分,認為能唱上去才是真的角兒一樣。”
“對,這種角色,在我看來,是很難寫的,但是寫出來的話,真的很帶感有沒有?我記得另外一個小說里的男主也是這樣的。但是我總覺得得要這樣,才能讓我覺得他是一個會真正的出現在生活當中的人,只有這樣,才會讓我產生比別人更多的同情心,跟共鳴。”
“所以,我覺得這些作者之所以能寫出來,大概還是跟生活經歷有這麼點關系吧!畢竟沒有生活經歷的話,有些事情是寫不來的。
”
“所以寫古言就相對顯出優勢來,畢竟誰也沒在古代生活過,所以閱歷都是零,只要好好看書,多查閱一些資料的話,其實都是一樣的,還有多練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