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的一切看似跟從前沒什麼區別,但在血緣關系暴露的那一天,內里就已經發生了變化,盡管是悄然無聲的,但那也是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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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羽藍是后來才發現自己的設計稿丟了一張。
那并不是她最重要的設計,不過作為設計師,誰都不愿意自己的稿子弄丟,她回想起在地鐵里的事,猜測應該是跟那個女孩子撞到一起時,稿子散了一地,她沒注意到那一張。她今天本來不用乘坐地鐵的,只是她急著要在國外客戶上飛機前去爭取機會,便讓司機在地鐵站附近放她下來。
事都已經忙完了,周羽藍也有足夠的時間,便又讓司機帶著她去了換乘的那個地鐵站,地上已經不見她的設計稿,在助理的提醒之下,她來到了服務臺,說清了緣由后,工作人員將一個文件袋交給她,說道:“這是一個小姐送來的。
周羽藍拿著文件袋,先是一愣,后又笑了起來。
這個女孩子還挺細心的,居然會想到用文件袋將她的設計稿裝起來。
打開文件袋,里面果然是她即興發揮的設計稿。
她開始仔細端量這個文件袋,似乎是某個體檢中心的,袋子右下角還貼著標簽,寫了個阮字。
或許這個細心的小姐姓阮?
周羽藍念著這個體檢中心的名字若有所思,后又問身邊的助理,“我今年似乎還沒體檢?”
助理應了,“還沒,需要預約嗎?”
周羽藍搖了搖頭,晃了晃手里的文件袋,“就去這家吧,給這個阮小姐送點謝禮。
雖然也許對阮小姐來說,只是舉手之勞,可她不能視而不見,她真的太喜歡這種細致的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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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素今天下班比較早,去地鐵站的路上,正好經過一家手機專賣店。
店外面擺著音響,正在夸張的介紹店里在進行活動。
她略一思索,還是在店員的熱情歡迎之下進了這家店。
她突然想到,季明崇現在雖然還不能自己坐起來,但以這個勢頭發展下去,他過不了多久可能手指就能很靈活了,要是總是一個人躺在床上,那也太沒意思了,如果有個手機的話,他的生活會豐富很多,可以了解新聞趨勢,還可以看看他很感興趣的股市。
現在手機功能太多了,阮素都眼花繚亂。
她這個人很強,大學時代跟室友們一起去屈臣氏,同樣是去買卸妝棉,最后另外三個出來的時候,手里總會買點不在計劃內的東西,而她,就只會買一包化妝棉,不管導購怎麼推薦,將產品吹得天上有地下無,她也不為所動。
現在手機店的店員無論怎麼推薦,阮素還是選擇了性價比高的手機。
價格不算貴,三千塊不到,功能齊全,店里在做活動,還送一百元話費外加一壺花生油。
這個手機很有質感,是黑色的。阮素刷了卡,小心翼翼的將手機放進包里,年底了,小偷扒手也要沖刺KPI,坐地鐵公交都要尤其小心,她怕手機被手藝高超的小偷偷走,又去隔壁的蛋糕店買了蛋糕放進包里蓋住手機,這才悄悄安心。
她經常會翻看植物人相關的書籍來看,知道季明崇的生活無聊,這會兒還沒走到家門口,竟然生出了一種想給他一個驚喜的沖動,步子也不由得輕快起來。
這段時間,她每天下班都會帶點東西回來,有時候是一束花,有時候是一根糖葫蘆,有時候是裝飾畫,或者是體檢中心的一些八卦。
最終目的都是希望給季明崇的生活添加一些色彩。
季明崇也知道阮素的下班時間,可能是太無聊了,他會記著阮素前天是五點十分回的家,昨天早一點,是五點過八分……
今天五點十五分了,還沒有聽到開門的聲音。
阮素不在,男戒指跟其他多肉植物安靜如雞,吝嗇于發出哪怕一點的聲音。
就在季明崇想別的事情時,聽到了開門聲,他自己都不知道,他的第一反應是看向門口。
習慣是很可怕的東西。
對阮素是,對季明崇亦是。
都說二十一天就可以養成一個習慣,這是真的。
阮素習慣了每天都要給季明崇準備一點小驚喜,季明崇也習慣了五點過后等她回來。
阮素放下包,也脫了羽絨服,神秘兮兮地說:“你猜,我今天給你買了什麼?”
季明崇聲音還是有些沙啞,“空氣。
阮素從包里先拿出一個毛毛蟲面包出來。
季明崇:“不是給我的。
他也不傻,他不喜歡吃這種甜膩的,現在也吃不了,這個面包是給毛豆的。
“耐心一點。
現在就是季母都沒想到要給季明崇買一個手機。
大家都下意識地覺得,他不太需要。
就連季明崇也這麼想。
……
女戒指適當地發聲:“我看狗子高興得褶子都出來了!”
在男戒指的抗議之下,女戒指不會喊季明崇是狗男人了,改為狗子。
季明崇想說,還不如狗男人,至少還是人類。
男戒指必須得為自己主人說話:“什麼褶子,主人還很年輕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