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仔細打量著女人,她很年輕,去掉她的狼狽瘦弱,她有一張漂亮的臉。
這輛車是沈牧的,定制款,整個紐約就這一輛。
熱鬧的紐約都市,這條路像條又窄又長的帶魚一樣塞在燈火通明的角落里,連路燈都寥寥幾盞,幾只翻垃圾桶的野貓在打架,兩個醉鬼躺在旁邊呼呼大睡。
這個在地上滾來滾去的臟女人,這幅瘦弱的好像一折就斷的骨頭匍匐在地上,胡亂說著話,發著抖,對著一輛汽車求饒。
像是被毒打過的流浪狗。
我想把她扶起來,可她卻發出了痙攣的嚎叫,抖得骨頭都要散了,卻不敢躲開我的手。
我伸出去的手頓住了,慢慢也開始發起了抖。
這個看起來卑微,下賤,骯臟,可憐的女人緩緩被撕扯開又被重組,變成了我的臉。
那些顛三倒四的俄文變成了一句句耳熟能詳的求饒。
如果乞求能有力度,會用力到把五臟六腑都吐出來。
我不知道沈牧跟這個女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。
但她讓我回到了那個夜晚。
我不愿蒙塵,所以他們干脆將我摔碎了。
我發了瘋一樣回到車上,找出手機拍下了她的臉,又找了張紙用口紅寫上我的電話,拿出我身上所有的錢,一起塞給這個俄國女人。
我告訴她,我不是沈牧,不要害怕,我現在有事情要處理,我把電話跟錢都留給你,我會把這件事搞清楚的,我會幫你的。
女人沒有回應我,她甚至都不敢看我一眼,只是將自己蜷縮起來。
直到我驅車離開這條街,那路燈下模糊的影子還是小小的一團。
我用秘書的身份來到醫院,金楚涵還在昏迷,沈牧陪在病床邊,我將他叫了出來。
醫院的吸煙室里,我把所有人都趕了出去。
潔白的墻壁,發亮的白熾燈,讓我眼前陣陣發暈。
「怎麼了?叫我出來干嘛?」
沈牧靠坐在椅子上,兩條腿伸開,他的外套已經脫了,襯衣袖口卷到了手肘,露出飽滿結實的胳膊。
他看上去是那麼的干凈,健康,漂亮,像是白釉滾綠邊的瓷器,舒適地笑著。
我的腦子里好像被塞入了一把燒開的水壺,吱吱叫著讓我無法平靜,只能沸騰。
我面無表情地掏出手機,找到那個女人的照片給他看。
「我來的路上碰到了這個女人,她一看到你的車就嚇傻了,沒命的磕頭求饒。」
沈牧瞇起了眼睛,看著那張照片,眉頭漸漸皺在一起,似乎在努力辨認,但是認不出來。
「好像是個俄國女人。」
我補充了一條信息。
他含糊了一聲,又看了好一會,皺起的眉頭才舒展開,露出了輕松的笑容。
「哦是她啊,我想起來了,變成這副德行我都沒認出來了。還活著呢,挺抗造啊。」
「你把她怎麼了,她這麼怕你。」
「沒怎麼啊,我就是把她送去了一個有意思的地方。」
「什麼有意思的地方?」
「一個可以馴服不聽話女人地方。」
「怎麼馴服。」
沈牧眉頭又皺了起來,似乎不明白我今天怎麼這麼不識趣地刨根問底,語氣也變差了。
「就是那種地下俱樂部,把女人送過去,不管多剛烈的女人,都能調教成很好的妓女,只不過手段太烈了,這些女人用不了多久,就會廢掉淘汰,淪落成去路邊站著的貨色了。
」
他不耐煩極了。
我知道我不能再逼問下去,不然他發起火來不知道會干什麼。
我把手機收回來,輕輕吐了口氣,讓自己看起來緩和一點。
「這樣啊,那她怎麼得罪你了,被你送到那種地方去了?」
「她爸之前在我手底下做事,想討好我,就把她送過來了,說不定我一喜歡就娶了她呢。只不過她沒有金楚涵裝得好,她臉上明明怕我怕得要死,嘴里卻還要硬裝著喜歡我,那副樣子我看著就討厭,就把她送過去了。」
他說這話的時候抱著胳膊,臉上還沾著沒褪干凈的不耐煩,我從他的眼睛里除了冷漠什麼都找不到。
我突然一下泄了氣。
我到底在想什麼,居然跑來質問沈牧,他是什麼樣的人難道我不知道麼?
野獸不就是畜生麼,畜生哪里會知道什麼是對與錯,什麼是善與惡。
「金寶珠,你看起來很在意那個女人?怎麼這副表情,是想罵我麼?」
沈牧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來到了我身邊,緊貼在我身側。
他垂著頭,像條眼鏡蛇審視著獵物。
我何止是想罵他,我恨不得他死。
但我知道,沈牧在生氣。
我的回答如果激怒了他,他會毫不猶豫地咬下來。
小不忍則亂大謀。
我永遠不會忘記來到這兒的目的是什麼。
只要能唱到謝幕,不管過程中發生什麼,我都會演好每一個角色。
「沈牧,我也是個女人,你會把她送到那種地方不就是明白,這種方法是摧毀一個女人最簡單最狠的法子麼,我在金家的處境比你了解的要難得多,我步步維艱,又怎麼能不兔死狐悲呢。
」
沈牧的陰冷如潮水般褪去,他又變得親昵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