碎片會員 季卡15.00美金,年卡50.00美金,全站免廣告,海量小說免費聽,獨享VIP小說,免費贈送福利站、短劇站、漫畫站
碎片會員 季卡15.00美金,年卡50.00美金,全站免廣告,海量小說免費聽,獨享VIP小說,免費贈送福利站、短劇站、漫畫站
{{item}}
{{item.name}}
{{item.name}}
{{item.name}}
{{item.name}}
{{item.name}}
{{item.name}}
不限
支持
不限
0-2w
2-5W
5-10W
10W+
不限
VIP
免费
周處之事過后,張再次官,從神都丞為神都令,徹底成為神都衙把。
僅如此,陛并沒指定神都丞神都尉,也就,偌都衙,都個主,再也沒能對指腳。
李慕依然神都衙捕,份吏,并非官,官吏雖然都周公務員,同樣拿國俸祿,但兩者之,著顯界限。
成為周吏,沒什麼苛刻求。
吏般由方官員指定,或子承父業,只世清,代以,沒作奸犯科者,就資格成為名榮周吏。
但官員同。
周品級最官員,怕只個縣令,也需院接受幾正規教育,數之后,才入朝為官資格。
文帝期定規矩,為便肅周官象,提官員素質,舉措,當,確起到很作用。
當朝廷,官員任唯親,結黨營私嚴,官員品德、能力良莠,院現,改善況。
入朝為官,便必須院習圣賢,修修德,還習治國理政之方,修之法,很段,幾院,為朝廷輸送無數才。
條規律,自文帝期流傳,直沿用至今,即便皇帝提拔什麼,也需讓院接受磨練。
文帝之治響,文帝周百姓、朝臣,擁極位,周歷代皇帝,都敢破壞定規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