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個母親愿意為孩子付出一切,甚至不惜走上法庭。」這是一名中國籍媽媽——王女士的真實寫照。她聲稱因為桃園機場和航空公司的疏失,導致她錯過班機,無法及時回廣州陪孩子參加考試,最終讓孩子落榜。王女士憤而提起訴訟,要求賠償高達148萬2,000元。然而,這場法律鬧劇,最終的結果卻讓她大失所望。
王女士在台灣生活了十多年,過去她總是搭乘中國南方航空往返兩地,從未出過差錯。2018年2月,正值廣州考試季,她心急如焚地準備回國陪伴孩子面對這場人生的重要考試。然而,她卻在機場休息室沒聽到班機的登機廣播,錯失了回程的最后一班機會。據她描述,當她拿著機票詢問機場工作人員時,卻遭到嘲諷,「你沒讀過書嗎?看不懂機票上的英文?」這一句話刺痛了她的心,她感到受到了莫大的羞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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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這一錯過,帶來的影響并不止于她個人的挫敗。王女士的孩子因為她沒能陪考而落榜,最后只能選擇就讀私立學校,并在校園裡成為同學們的笑柄。孩子的眼淚與王女士的自責交織在一起,讓這位母親心如刀割。于是,她毅然決定向航空公司和桃園機場提出訴訟,要求賠償孩子就讀私立學校的費用、精神損害賠償以及各項損失,共計148萬2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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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,卻因為王女士無法提出實際證據,訴訟進展并不順利。法院認為,王女士主張自己被工作人員辱罵,但未能提供確鑿的證據來支持這一說法。加之,航空公司提供的登機廣播記錄顯示,當天確實進行了中、英、台語多次輪播,且登機證上也明確標示了登機時間與地點。法院認定,這起事件更多是因為王女士對登機流程的不熟悉,導致錯過班機,并非機場或航空公司的疏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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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如此,王女士并未放棄,她堅持上訴至高等法院。然而,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依舊沒有改變。法官強調,王女士并非第一次搭飛機,對于登機流程應該非常熟悉。而且,她所指的「侮辱性言語」并無任何錄音或目擊者證明,難以認定航空公司有蓄意羞辱她的行為。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
這起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。有人同情王女士的處境,認為她的訴求是出于一位母親對孩子的愛和責任感;也有人則認為,作為成年人,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不應一味將責任推給他人。畢竟,航班廣播和登機證上的資訊是清楚的,錯過班機的結果也只能由自己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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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,這起案件以法院的判決落幕,但其中的種種細節卻深深刻在人們心中。無論是王女士的執著,還是法律對于證據的嚴格要求,都給這場鬧劇增添了幾分沉重和無奈。而在這場風波背后,我們也不禁反思:一位母親的心意,究竟能否在法庭上找到理解和支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