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高速上面,最高限速是120碼,但是超速在10%以內,是不做實質處罰的。拓海之前在講我們在高速上面龜速行駛的時候,有朋友提出質疑,既然我們最高限速是120碼,那麼為什麼還要設置超速10%以內不做處罰呢?何不把最高限速直接提高到130碼?所以今天拓海給大家解釋一下,這麼設置的原意。
首先,由于我們在開車的時候,並不是靠外界去感知車速,而是看我們儀錶盤上,或者說我們導航上面所顯示的車速去感知。但是儀錶盤上的車速來源于輪胎的轉速,而這個速度,實際上是不準確的,大部分儀錶盤上所顯示的速度,會比實際的速度稍微快一點,這是從安全角度來考慮。
其次,很多老式的車子上的儀錶盤都是指標式的,在不同的角度看過去,會有輕微的偏差。時速在100碼,再加上儀錶盤速度的數值來源于輪胎的轉速,所以,如果輪胎氣壓充的足一點,或者氣壓不足,輪胎的直徑有所變化的話,那麼它的實際速度跟我們的表顯速度,也是有差距的。甚至有些朋友覺得自己的輪胎太小,想把它換成大一號的輪胎,那麼實際速度,甚至有可能會高于表顯速度。
所以,在最高限速之外,設置10%寬容區間,是為了讓我們有一個容錯的區間,同時也體現了執法的寬容度。如果嚴格卡在120碼,那麼假如你的輪胎充氣充得比較足一點,車速也比較準,那麼表顯120碼,實際上可能達到121碼~122碼,不知不覺超速了,豈不是吃了一個啞巴虧?所以這個10%就會有一個很好的容錯區間。
接下來,這麼設置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,為了大家能夠在高速上面錯開行駛。假如說沒有10%的寬容區間,在雙車道的高速上面,最高限速都是120碼,那麼,左側車道跑的車子車速是120碼,右側車道跑的車子車速也是120碼,這個時候大家都擔心會違章,但凡有一台車子出現故障,那麼就極有可能波及旁邊的車子,對于高速的行車安全是非常不利的。
除此之外,雖然在高速上面,你的車速已經開到120碼了,但是很可能出現不同的路況。比如上坡或者下坡,有時候開得快一點,或者慢一點,車速不能夠勻速120碼,如果旁邊的車子也是一樣的情況的話,就會導致後面容易出現壓車的情況。高速上面車子行駛的時候,我們會發現,很多車子都是一團一團的,前面的車子組成一個小團體,如果你想要開快一點,越過車子,接著又會遇到另一團車子。
實際上,高速上面這種車子成團的情況是非常危險的。一旦一團車子裡面,遇到某台車子掉了個東西踩急剎車的話,就可能導致後面的車子連環追尾,全部撞在一起。這個時候,有經驗的司機就會利用好10%的寬容區間,在兩台車子並排行駛的時候,加快速度,或者減緩速度,跟它錯開車位。或者司機已經跟上了一群車子,但是這群車子的速度比較快,可能短時間需要對幾台車子進行超車,這樣速度可能也會瞬間超過120碼。和這群車子拉開距離之後,把速度再降下來,按照120碼的車速開,這樣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自己跟車子成團,或者並排行駛,引發連環交通事故 。
所以高速上最高限速120碼,但是有10%寬容區間,並不是鼓勵我們去超速,而是為了防止我們誤違章,提高我們的行車安全。尤其是如果司機在高速上面已經頂著限速跑了,但是旁邊的車子也頂著限速跑,這個時候,就可以利用好這個寬容度,迅速的擺脫其他車子,避免自己跟它們並排行駛,或者避免自己混到車團裡面去,這才是高速限速10%寬容度的正確用法。
大家千萬不要認為超過10%不處罰,就可以在高速上面長期開到130碼。這種行為,雖然不處罰, 但實際上已經造成了交通違法,只是在寬容度以內,不實施處罰而已。這一點拓海是非常反對的,包括拓海自己開車也是嚴格按照限速跑。我們在高速上開車的時候,利用規則是為了提高自己的行車安全,而不是為自己超速去找理由。